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典型,激励先进,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经择优推荐、严格评审、社会公示,国家民委近日发布决定,命名183个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(单位)。我校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(单位),也是本次评选中江西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。
我校现已聚集了37个少数民族1138名民族学生。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促进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合法权益,关心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在入党提干、学费减免、助学贷款、困难救助、管理服务、表彰评优、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,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。
多年来,我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,紧扣“中华民族一家亲,同心共筑中国梦”总目标,主动作为,真抓实干,开拓创新,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。学校依托中华服饰博物馆,积极开展民族社科普及宣传工作,切实保护民族服饰非物质文化遗产,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;积极开展民族服饰文化节、民族服饰设计大赛、民族服饰文化展演、民俗文化讲座等民族文艺活动和民族教学科研,在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、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校园民族团结氛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有关做法先后受到省委宣传部、省委统战部、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肯定和推广。
下一步,我校将牢记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初心使命,切实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示范表率作用,搭建育人平台,创新育人举措,选树优秀典型,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,做好学生引路人,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建设发展,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